Monday, October 19, 2009

五、於外无知

五、於外无知
於外无知云何?谓於外非有情数诸行,起不如理作意,谓为我所,所有无知。
就是身外之物,自己还是不知道的,那也就是无明。怎么不知道呢?「谓於外非有情数诸行」,不是「有情」之类,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,这一切的大地、山河、鸟语、花香这一切事情,这个外边的「非有情数」,不是有情的这个范围内,所有的有为法,也会发起不如理的这种作意想法。
「谓为我所」,这是我所有,这块土地是我的,这车子是我的,这房子是我的,种种的这些我所法。「起不如作意,谓为我所」,实在没有我,那有「我所」呢?我尚不可得,那有「我所」可得呢?所以是无知,这就是「无明」,也是无明。
这一切众生福报有大小,智慧也有大小。在这个世界上居住,居住的时候有逐渐的演变,他就这个私心生起来,就有「我、我所」的这些事情,有这个事情。若北俱卢洲没有这件事,他不积聚,但实在他还是有「我、我所」的。现在我们这个世界的情形,就是有「我、我所」的事情,在有情的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,他会执着我、我所;在无情物上不执着我,而执着是我所有,执着这件事。
所以「於外非有情数诸行,起不如理作意,谓为我所」,实在这些事情都是无明,实在没有我,真实在一切有为法上,没有常恒住不变异的我。当然没有我也就没有「我所」;而执着有我、我所那是无明,所以叫做「无知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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